欢迎访问“人民时评网”,在这里您可以浏览到全国省、市、县各级党政机关社会服务部门资讯信息,以及社会相关的组织、机构、单位、个人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时评信息及资讯动态。

主页 > 新闻 > (观点)针对预付费消费应当建立合理退费制度

(观点)针对预付费消费应当建立合理退费制度

来源:人民时评网作者:史承泽更新时间:2020-10-09 08:09:01 阅读:

本篇文章970字,读完约2分钟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3月20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2019年3月15日期间的投诉数据,显示以预付费消费模式为主的教育培训、健身陪练、美容美发等行业,长期以来一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点领域。3月15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教育培训投诉212起、健身陪练投诉137起、美容院投诉109起,分别增长101.9%、45.7%和45.3%,成为上海3月15日投诉“重灾区”。

“超前消费”是近年来人们一直在谈论的一个观点。特别是一些商家通过推出各种月卡和年卡服务,获得了巨大的利润。但是,随着发展,这种“超前消费”的弊端日益凸显。突出的主要问题在于“经营者突然倒闭,使大量消费者无法消费,资金难以获得;还在于“销售人员洗脑,做出短期开业、授课、多店消费等服务承诺,但消费者付费后无法兑现和兑现”;还有“消费者因换房换工作申请过户退款,服务质量达不到预期,经营者往往拒绝或收取高额手续费”,这往往使消费者难以投诉和维权。

(观点)针对预付费消费应当建立合理退费制度

所以笔者认为,第一,既然有预付费消费,相反应该有合理的退款制度;第二,鉴于经营者突然倒闭,经营者极有可能携款潜逃,因此极有可能涉嫌“职业侵占罪”和“诈骗罪”。工商部门和司法、公安部门要共同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面对预付费消费引发的消费纠纷,运营商首当其冲。如果是商业问题,他们要和消费者协商沟通解决。如果是消费者的问题,他们要耐心跟消费者解释,找到最大的共识。他们一定不能为了自己的私欲而违反相关法律,犯罪。

另外,消费者也要有维权意识。有些情况下,一些消费纠纷涉及的金额很小,消费者往往不想耽误时间和费时费力的生意。但是,正是这种思维导致一些商家肆无忌惮。因此,必须明确,无论金额大小,只要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就应该要求商家做出赔偿。如果要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就要走法律途径,不能给一些“黑心”商家留下机会。

那么,国家相关部门就要负起责任,只有建立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消费者才有敢花。特别是工商、公安检查部门要形成常态化的检查机制,共同行动。对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要严厉打击,绝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心软。

打击黑心商家,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当前社会的共识。经营者要时刻清楚,在当前法治社会,市场往往是消费者选择的,没有欺诈的余地,否则只会砸品牌,失去消费者的信任。

(人民时报评论网评论员丁

标题:(观点)针对预付费消费应当建立合理退费制度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人民时评网是一个为世界华人提供中国时政、财经、体育、娱乐各类评论分析的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人民时评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

人民时评网介绍

人民时评网是全方位收集发布国家社会领域重要政策条例及相关专家学者的分析解读,收集发布备受社会关注的政治、经济、生活、防灾等领域信息,是最权威、最实用的社会类资讯信息网站。人民时评网紧跟社会发展最新动态,聚焦国家社会领域焦点敏感问题,及时提供围绕社会服务的社会舆情、社会援助、社会监督、社会维权等,为社会部门和社会工作者提供系统完整前沿的政策社会信息体系,为社会提供极具代表性、真实性的社会信息资讯。